logo
典型案例

首页 > 典型案例 > 房产证上的户主是两个人,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

典型案例
房产证上的户主是两个人,征收补偿款如何分配

不动产和动产都可由两人以上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状态又可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多存在于家庭关系中的共同共有人对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权益。而按份共有人则一般以合同关系加以维系,各共有人应按合同约定各自享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基本案情

某日,赵某向李某求婚。为给李某一个惊喜,赵某将父母给自己准备的婚房主动加上了李某的名字。可婚后二人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吵架,渐渐地都有了离婚的打算。后来,李某听说他们所住的小区已列入了征收规划,政府也已将征收公告张贴了出来。李某想知道,像他们这种情况征收补偿款该如何分配?同小区的住户小娜也有一个疑问,就是自己的房屋是当时与前男友合伙购买的,自己出了70%的房款,现在要被征收了,该如何分配征收补偿款?


依法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可知,无论是不动产还是动产,都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织、个人共同所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享有共同所有权,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按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对于共有关系的界定规则,民法典做出了规定,即当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或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此,对共有房屋如何补偿的问题,首先应该区分房屋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本案中,房屋共有的情形共有两种:一种是赵某与李某有夫妻关系,是房屋共同共有人;另一种是小娜与前男友对该房产是按份共有。对于征收补偿款的分配,赵某与李某共同享有对补偿款的所有权,且在双方婚姻关系终止前,无重大理由不得分割;小娜则与前男友按各自的份额对房屋补偿款享有所有权,即小娜可分得征收补偿款的70%。


法律条文

民法典:不动产或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按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或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返回列表
相关阅读
行政诉讼中原告如何举证和质证
基本案情蔡某家有一套祖传的老四合院,但最近,这套祖宅要被政府强制征收。蔡某一家对政府这一做法十分抵触,认为政府没有合法的依据,强制征收自己的房屋是违法的,所以一直抗拒征收行为。该县政府对于蔡某一家提出的异议并没有认真对待,相反地,却组织工作人员暴力征收,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引起了蔡某一家人的强烈愤慨,于是蔡某用手机录下了县政府在征收过程中的诸多不法行为,以此为证据将县政府告上了法院。但是,面对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