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6 来源:本站 作者: 管理员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1.非紧急状况下不作为案件的起算时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许多行政机关具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例如,公安机关有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工商机关具有保护生产厂家商标权和消费者权益的职责等。
法律、法规有的时候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这里的“报案、控告、举报”中含有“申请”履行法定职责之意;而“受理”和“登记”可以确定为“接到申请之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后,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规定包括:第一,“申请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是一个涵盖性很强的概念,既可以包括公民举报、投诉、控告等行为,也可以包括公民申请行政许可、行政登记等行为,对于后一类行为,法律、法规一般规定了履行职责的期限,而对于前一种行为,法律、法规则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履责期限,则适用“两个月”期限。
一般来说,对于行政机关履责期限应当由行政程序法来规定,由于我国缺乏行政程序法的规定,这里实际上是明确了行政机关的按期履行的法定义务。第二,如果规章和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履行职责的期限,仍然适用两个月的期限。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规定,一般体现了具体行政公务的特征,也有利于行政机关提高效率,在现行法律、法规缺乏相应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该期限的规定。
3.紧急状况下不作为案件的起算时点。在紧急情况下,行政相对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面临着迫在眉睫的威胁、危险或者需求,如果行政机关不能即时保护的,行政相对人无须也没有必要等待行政机关是否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相对人可以立即提起行政诉讼,无须等待两个月。什么情况属于“紧急情况”?
例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一)违法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二)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后即时被发现的现行犯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的;(三)在逃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的;(四)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五)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再如,《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等均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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