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7 来源:本站 作者: 管理员
基本案情
孙某家住在旧城区,因为城市发展的需要,他们所住的地段面临拆迁。市政府下发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对孙某家所住地段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同时,市政府还下发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在与征收补偿方商谈过程中,孙某与征收部门达成协议选择产权调换,双方还就产权调换的地点、面积达成协议。后市政府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作出补偿决定:孙某家产权调换房屋80平方米位于本征收地段附近的某小区内,并于收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搬迁完毕。但入住后不久,孙某发现屋顶有漏水的现象,孙某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都没有实质性地解决问题,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解答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本案中,孙某家选择的是产权调换,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没有对产权调换下获得的房屋质量出现问题如何解决作出明确规定。本案中,产权调换的房屋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孙某可以依据产权调换协议的具体约定内容,按照合同法的相应规定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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