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7 来源:本站 作者: 管理员
村委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村委会应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村委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继续坚持公开。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
我国村务公开范围相当广泛,应根据农村发展新情况,逐渐丰富村务公开内容,充分保障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体现村民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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