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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应该是房屋征收补偿的对象?

基本案情

某省修建一条高速公路,因该公路需要通过该省的一个县城,所以县政府便按相关的程序通知附近的居民,需要对他们的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一定的补偿。然而,住在这附近的王某家却因为补偿方式的问题发生了争执,导致一直不能签订协议。王某认为因自己的房子被征收后,自己与妻子没有住所,便选择了房屋的产权置换。而他的儿子小刚在外地上班并且以后也不会回到家乡发展,便要求选择补偿费用。父子二人争执不下,小刚认为自己是父亲未来的继承人,有权决定补偿方式。谁应该是房屋征收补偿的对象?

依法解答

依据相关规定,王某应该是房屋征收补偿的对象。征补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知,国家在对房屋征收时,应该对房屋的所有权人进行公平的补偿。只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才可以得到国家的补偿款。本案中,王某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有权决定补偿方式。即便小刚是王某未来的继承人,但是他现在并不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不可以成为征收补偿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总结提示

在政府对公民的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很多人因为补偿而发生争执。但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的对象应该是房屋所有权人,其他任何人都是没有权利享有征收补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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