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来源:本站 作者: 管理员
基本案情
董某白手起家,创办了自己的公司,公司近几年利润非常可观。董某想扩大经营,迫于资金不足,向银行贷款50万元。银行经审查后同意了董某的贷款申请,董某根据银行要求,将自己位于郊区的一处老房子抵押给了银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后该城市进行重新规划,要对董某抵押的房进行征收。根据该市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董某既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选择补偿方式的不同,对房屋抵押权有何不同的影响?
法律解答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对于被征收房屋上设定抵押权的,在房屋征收补偿时会因被征收人选择的补偿方式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足以确保抵押权人的债权。
本案中,如董某选取不同的补偿方式,该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也会发生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方案如下:
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民法典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优先受偿。具体到房屋征收的补偿金,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人受偿。本案中,在被征收人董某获得货币补偿后,抵押权人既可对董某取得的补偿金优先受偿,也可以提存。
采用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征收补偿也可采取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双方根据补偿安置合同办理安置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同时办理抵押登记。因国家建设需要,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也可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这样通过变更抵押登记,既对被征收人进行了补偿,又保护了抵押权人的利益。本案中,董某应书面通知银行,之后双方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地产,并办理抵押登记。
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作为征收补偿的两种方式,被征收人作出两种不同补偿方式的选择,其所对应的对抵押权人的义务也不同。但无论选择哪种征收补偿方式,抵押权人的权利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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