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2 来源:本站 作者: 管理员
地方政府实施不动产征收活动中,应依法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为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双方协商补偿安置标准的依据,达不成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也是有权机关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重要依据。
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的法定标准是公平的补偿安置方案,就是说补偿安置方案,对于用于居住的不动产,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及生活水平;对于用于经营的不动产,要保障被征收人的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填补有关损失。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关系到被征收人的重大财产权益,应严格依法定程序来制定。应由地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充分论证后,以在征收区域内张贴、官网公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告,并以听证会等形式,认真听取被征收人以及公众的意见。根据被征收人及公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对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修改,对修改后的补偿方案批准后进行公告等。实践中,有的地方政府不履行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等程序,而直接出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此违反重大程序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是不能作为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安置的有效依据的。也有的地方政府,虽听取了被征收人的意见,但只是流于形式,或基于对征收成本等的考虑,对被征收人提出的合情合理化意见不予采纳,并没有体现正当行政程序应有的价值,这也是造成被征收人搬迁不畅的重要原因。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1.征收补偿的法律依据;2.征收目的;3.征收范围;4.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5.搬迁签约期限;6.住宅房屋、经营性房屋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方式和补偿标准,对于产权调换方式,要明确产权调换的位置、户型、面积、用地性质、交房期限等;7.未经产权登记不动产的认定处理与补偿安置;8.搬迁安装费用、临时过渡方式及过渡费用;9.经营性不动产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0.奖励补助事宜;等等。
不少地方政府制定了在本辖区内长期反复适用的补偿安置办法的规范性文件。首先,这并不符合法律所要求的,针对一个征收区域项目范围,在实施征收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来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同时,此作为影响本地区被征收人财产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政府在制定时,应进行充分论证,并保障广大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以及陈述申辩权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不少地方政府并未履行以上正当程序,制作的补偿安置标准,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长期不进行清理或修订,一定程度上损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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