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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有期限限制吗?

基本案情

2018年,某市政府出台了旧城区改造计划,涉及对林某所居住的一处平房进行征收。政府派工作人员到这片居民区公示了征收公告,在征求居民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订了征收补偿方案。林某提出了许多要求,并表示若政府无法满足她,将拒绝搬离。2018年年底,其他居民都已收到房屋征收决定书并全部搬离,只剩下林某一家不肯搬走。2019年5月,因施工需要,政府向法院提起强制征收申请,但有人指出现在提出申请已经超期了。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有期限限制吗?超期申请,法院受理吗?

法律解答

法定期间为“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具体而言,法定起诉期限应为自征收当事人收到行政机关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书之日至其后的三个月。此后的三个月内为征收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在这一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就是申请强拆期限,也即自被征收人收到房屋征收决定书后的三个月至六个月内为强拆申请期限。本案中,被征收人林某三个月的起诉期届满后,接下来的三个月期间即为强拆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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