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1 来源:本站 作者: 管理员
土地管理法设立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用地,可以入市交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全可以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给他人建设厂房。如,王庄村委准备将某块土地出租给某企业建设厂房,该块土地应当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且进行了不动产所有权登记,且王庄村委为该块土地的所有权人。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于出租的土地应当是取得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只有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且已依法办理土地所有权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个人在一定年限内有偿使用。
(2)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方案。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拟出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土地所有权人应依据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方案,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形成书面意见,在出租前不少于十个工作日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方案应当载明宗地的土地界址、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使用期限、交易方式、入市价格、集体收益分配安排等内容。准备出租土地的王庄村委应当编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方案,该方案应当符合根据规划条件、产业准入、生态环境保护等要求,经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3)确定土地使用者。土地所有权人应依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方案,以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等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如王庄村委编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方案审批通过后,王庄村委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不能未经这些程序直接确定某企业为土地使用人。
(4)签订书面出租合同并备案。土地使用者确定后,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应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用途、规划条件、使用期限、交易价款支付、交地时间和开工竣工期限、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约定提前收回的条件、补偿方式、土地使用权届满续期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并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王庄村委应与土地使用者签订规范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合同,如王庄村委未将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出租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效。同时,王庄村委应将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备案。
(5)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承租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对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可以对自己依法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承租王庄村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地价款并缴纳相关税费,同时可以对自己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在该土地上建设的房屋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并且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有权将自己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抵押,但应书面通知王庄村委。
根据以上规定,依法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承租人,在符合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且不违反合同约定,在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后,可以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设厂房。
专业法律知识,尽情为您服务
拥有专业团队,帮您排除万难
拥有专业团队,帮您排除万难
精通法律法规,积极为您解答